报告要点事件描述12月20日,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下文简称“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事件评论严控收费公路发展规模,从源头防范债务风险。2017年,全国收费公路通行费收支缺口为4026.5亿元,而收入规模仅在5130.2亿元,支出中大部分为还本付息支出,行业处于历史高位的收支缺口以及较高的负债率具有一定的债务风险。基于此,本次草案较2015年修订意见稿建立了收费公路发展刚性控制机制,禁止收费公路通行费收入无法满足债务利息和养护管理支出的省份新建收费公路,同时限定新建收费公路仅为高速公路,新增条例旨在从源头控制目前公路投资隐含的债务风险,减小收支缺口。
收费期限:条例略有放松。较2015年修订意见稿规定,部分条例更加明确:1)政府收费公路偿债期限统一为按照覆盖债务还本付息需求的原则合理设置;2)限定“增加车道数量”的改扩建工程能够进行期限延长;3)同时明确“延长经营期限”、“给予财政补贴”等为政府提前终止经营合同、实施通行费减免、降低收费标准等政策的补偿方法。整体看,由于支出缺口长期存在以及债务增加,草案在收费期限上的相关条例略有放松。
收费标准:首提建立差异化收费及动态调整机制。1)草案新增收费公路可以根据车辆类型、通行路段、通行时段等因素进行差异化收费,参考此前部分省份已开始进行的分时段收费试点,实现差异化收费利于公路资源合理调配,也有望通过引流提升公路车流量;2)同时,较前次修订意见稿,本版对收费公路动态评估调整机制确定了最长不超过5年的调整周期,收费标准的调整在“统借统还,统一管理”思路下或将更为常态化。
防范债务风险力度大,上市公司利好增加。2018年债务风险成为政府财政管控的重要课题,而公路建设为代表的基建投资正是债务风险的来源之一,因此本次草案新增条例在防范债务风险上有较大体现。对于上市公司影响主要体现在:1)草案保留新建路产的收费期限可以超过30年条例,利于公司新建和收购合理回报率资产;2)通行费减免、降低收费标准等公益性调整将以延长收费期限或财政补贴为补偿,对冲此前降低物流成本等相关政策的影响。建议关注苏南路网完善、路产质量领先的宁沪高速(600377,股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