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昌市青云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夜间中队人员巡查至昌南大道路段时,发现一辆运输车辆在昌南大道由南往北的机动车道上涉嫌未采取密闭装载运输工程渣土。随即,执法人员依法将其拦截,对运输车辆驾驶员进行了宣传教育,并向运输车辆当事人下发了《现场调查笔录》和《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在当事人配合的情况下制作了现场勘验检查笔录和调查笔录。经调查、取证,涉案运输有限公司违反了《南昌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五)项规定,依据《南昌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执法人员对其运输车辆在运输时未采取密闭装载运输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据了解,《南昌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经2014年10月31日南昌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通过,2014年11月28日江西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批准。该《条例》分总则、综合利用、建筑垃圾处置、监督与管理、法律责任、附则6章45条,自2015年2月1日起施行。
根据《南昌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五)项规定,本案涉案的运输车辆在运输时未采取密闭装载运输的行为,依据《南昌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属于未密闭装载运输的违法行为,因此,南昌市青云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夜间中队依法对涉案运输车辆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整。(徐向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