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全市交通建设领域采取无欠薪行动,未发生工资拖欠案件。
一是织好“无欠薪”保障网。在招标监管过程中,增加招标人员约谈制度,签订承诺书,承诺不随意转让、不违法分包、不发生欠薪行为等。在项目开工前,要求企业缴纳工资保证金,以保障劳动者的利益不受侵犯。
二是织好“无欠薪”监管网。制定发布《嵊州市交通工程建设领域施工企业及中介机构不良行为考评办法》,对施工企业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采取薪资发放与招投标日常考评分挂钩制度,杜绝欠薪行为。建立和完善项目劳务分包管理制度和工资发放制度,实行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公示制度等,防止出现欠薪讨薪情况。联合多部门对在建交通工程开展检查,发挥劳动保障两网化的作用,巩固“嵊州无欠薪”创建成果。
三是织好“无欠薪”宣传网。通过会议座谈加强政策解读,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优先清偿,对非政府投资项目,督查企业落实工资支付的直接责任。通过现场张贴、集中观看新闻等形式向施工单位广泛宣传“嵊州无欠薪”行动,提高知晓率,确保在建项目对“无欠薪”行动知晓率100%,助力营造“不能欠、不敢欠、不愿欠”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