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交通运输管理所 根据浏阳市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吊销道路运输证和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的函》中湘 A8D291、 湘 A8D162、 湘 AF4822 等3台车辆的违法超限运输信息,我所依法立案调查,现已查明:1、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钟辉所属车辆湘 A8D291, 《道路运输证》证号为湘长430181210732,该车辆分别于2018年1月3日、1月24日、5月3日因违法超限运输被浏阳市公路管理局移交至浏阳市公安交警大队处罚。2、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黎亮所属车辆湘 A8D162, 《道路运输证》证号为湘长430181209712,该车辆分别于2018年1月3日、1月18日、3月22日因违法超限运输被浏阳市公路管理局移交至浏阳市公安交警大队处罚。3、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黎亮所属车辆湘 AF4822, 《道路运输证》证号为湘长430181212993,该车辆分别于2018年3月22日、9月5日、9月11日因违法超限运输被浏阳市公路管理局移交至浏阳市公安交警大队处罚。 湘 A8D291、 湘 A8D162、 湘 AF4822 等3台车辆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3次,我所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已对上述车辆《道路运输证》依法予以吊销,《道路运输证》自公告之日起作废,车辆立即停止一切道路运输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浏阳市交通运输管理所 2019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