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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兴这67家业户请立即停止道路运输经营活动(附名单)

信息来源:yunshu.biz   时间: 2020-01-26  浏览次数:15

齐鲁网滨州2月26日讯 26日,记者从博兴县公路运输管理所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博兴县道路运输管理工作,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取消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通知》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取消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博兴县公路运输管理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决定对未主动交回且审验已超期《道路运输证》予以注销。对注销《道路运输证》后达不到开业条件的业户,同时注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定》之规定,以上经营业户原有货物运输车辆的《道路运输证》注销之日起自动失效作废。

请被注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的67家业户立即停止道路运输经营活动,并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日两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道路运输证》交回博兴县公路运输管理所。如使用无效经营许可证件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附:注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名单

博兴这67家业户请立即停止道路运输经营活动(附名单)

博兴这67家业户请立即停止道路运输经营活动(附名单)

[责任编辑:杨凡、徐红梅、张焕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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