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
夏秀琴通讯员刘照璞
液化气作为一种危险物质,一定要在公安机关例行相关手续之后,才能使用专业车辆正常储存、运输、处置,否则就要为违法行为“买单”。这不,汝阳警方刚查处了一起这样的案件。
3月2日上午10时许,家住伊川县葛寨乡、现年44岁的男子樊某驾着自家的货车,从伊川县白元乡的某气站非法运输液化气到汝阳县蔡店乡鲍村,正在进行非法贩卖时,被蔡店派出所民警当场查获。
经审讯,樊某对自己违法行为供认不讳。鉴于违法行为人樊某违法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轻微,根据相关规定,违法行为人樊某因非法买卖、储存、运输危险物质,汝阳警方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5日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