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道路运输行业管理保障道路运输安全全县923个经营业户将注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县交通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近段时间,我们对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业户进行了一次清理,发现有923个经营业户的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到期没有申请延续经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条第一款,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因此,此次将全县排查出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业户《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但未申请换证的,对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依法予以注销。
需要注意的是,此次不是注销车辆,而是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经营业户。被注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业户应立即停止道路运输经营活动。如使用无效经营许可证件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注销后不能恢复,需要重新申请,对符合条件的方可重新予以许可。
来源丨星沙时报、微星沙
编辑丨欧宗林
主编 | 宋雨溪
值班编委丨方思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