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县港航海事执法人员联合长江海事局鄂州海事处执法人员对罗霍洲港区码头的靠港船舶及码头污染物排放处置情况开展检查。
执法人员对停靠在码头上进行装卸作业的船舶“四合918”进行专项检查,现场确认船舶的各项法定证书齐全有效,船舶各项防污染设备均配备齐全,并按照有关要求正常使用,相关文书如《油类记录簿》和《垃圾记录簿》均如实填写、内容完整准确。
与此同时,执法人员还对罗霍洲综合码头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运行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确认码头的船舶污染物接收设备均正常运行,对照查询码头运营方对船e行平台的相关记录及码头与第三方签署的污染物处置协议,确认船舶污染物收集-接收-转运-处置链条上所有环节均记录清晰完整,码头接收的船舶污染物均得到了规范处置。
据了解,为践行长江大保护,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大决策部署,县交通运输局认真落实黄冈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船舶污染防治专项执法的通知》要求,1月25日召开船舶污染防治执法动员部署会,成立了由该局分管领导挂帅、县港航海事局执法人员参加的工作专班,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船舶污染防治专项执法工作方案》,组织执法人员对团风港区靠港船舶污染防治开展专项联合执法工作,形成合力,确定建立联合监管长效机制,使团风港区船舶污染防治工作扎实开展,取得了较好成果。
下一步,县交通运输局将不定期对团风港区船舶进行污染防治联合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船舶,保护一江清水,造福子孙后代。
来源:县港航海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