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前夕,区公安分局持续加大对非法存储、运输、买卖烟花爆竹的打击力度,全力消除辖区安全隐患。

2月6日,窦某某(男,30岁,三河市人)、魏某某(男, 35岁,顺义区人)驾车途径马坊派出所三条街村卡口时,民警发现该车内载有烟花爆竹,经称重共98公斤。目前,窦某某、魏某某二人因非法运输危险物质已被行政拘留。



2月7日,兴谷派出所根据线索,先后将非法存储烟花爆竹的齐某(男,30岁,平谷区人),张某光(男,30岁,平谷区人),张某武(男,44岁,平谷区人),陈某(男,55岁,平谷区人)查获,并在四人家中分别查获烟花爆竹300公斤、160公斤、960公斤和232公斤。目前,四人因非法储存危险物质已被行政拘留。
来源:幸福平谷
【来源:平谷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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