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佳节将至,丰顺公安进一步加大涉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提前制定相关清查行动工作方案,由治安大队会同各派出所针对重点场所、区域进行全面清查,及时消除烟花爆竹安全隐患,全力维护全县社会治安稳定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月4日至7日,丰顺县组织县公安、应急、市场监督、交通、消防救援等部门,会同当地镇政府进行全县烟花爆竹专项打非治违行动。据统计,各专项督察、检查组查处各类非法储存经营摊点12处,现场收缴烟花爆竹223箱(件),市值约3.5万元。
2月6日下午17时许,茶背派出所联合治安大队开展烟花爆竹清查行动,
并在茶背村查获一起非法运输爆炸性危险物品(烟花爆竹)的案件。目前,公安机关依法对违法人员杨某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2月8日,大龙华派出所根据工作线索,组织警力逐一突击清查。经查,大龙华镇大田村某批发店店主的老屋内非法储存一批烟花爆竹,民警当场予以收缴。
警方提醒:公安机关将严厉打击涉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根据《丰顺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城区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丰府(2021)8号规定,2021年2月5日至3月3日;东至广梅汕铁路(含黄屋坝)、西至汕梅高速公路、南至丰达路、北至汤坑镇段桥。在禁燃时间和禁燃范围内不得燃放烟花爆竹。请广大群众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平安欢度新春佳节!
【来源:平安丰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