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交通运输局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稳步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严格抓好扬尘管控,扎实推进船舶和港口污染治理,开展汽车维修VOCs科学精准治理,加快清洁能源使用推广,行业绿色发展水平明显提升。12月14日,笔者走访多地了解相关情况。
严格标准,多措并举,工地扬尘得到有效管控
当日,进入盐洛高速宿城至泗洪段SS—1标施工现场,现场下起了阵阵“毛毛雨”,原来是工地周边硬质围挡上安装了一排喷淋系统,“小雨”正从这些喷头中喷洒下来。

今年以来,市交通运输局通过提高现场管控标准、夯实扬尘防治管理手段、加强技术检查、开展现场检查等措施,加强施工现场扬尘防治管理。我市交通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已基本实现自动喷淋降尘、雾炮机降尘、实时在线监测、车辆冲洗设备等措施全覆盖。
市交通运输局建管处负责人高振说:“为防止日常施工产生扬尘污染,我们对照《宿迁市交通工程扬尘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等要求,全力推行‘工厂化、机械化、信息化、标准化’扬尘管控四化举措。”
为持续深入推进交通工程项目扬尘管控,年初以来,市交通运输局强化动真碰硬、警示教育相结合的措施,制定了《2022年交通工程扬尘管控督查工作计划》,印发了30份环境污染问题整改通知单,开展了5次约谈,进行了7起行政处罚。在此基础上,开展了2次专项和30次随机扬尘管控督查,并坚持立查立改,有效遏制了工地扬尘对空气质量和市容环境的影响,实现施工扬尘治理长效化。
在工程建设中,宿连高速公路项目管理办公室相继组织编制了《连云港至宿迁高速公路沭阳至宿豫段一带一路交通工程标杆示范样板项目“绿色宿连”实施细则》等文件,严格落实扬尘、废水、固废、噪声、生态等各项环保措施。
此外,268省道洋河新区段项目部对施工全线的施工围挡喷淋设备进行逐个检修,确保都能正常使用;在每处土方作业点都配备雾炮机,出土时洒水车紧跟其后进行道路清洗;项目部分片区、分部位划定责任区,责令各施工班组必须做到谁施工,谁覆盖,谁破坏,谁恢复。347省道洋河新区段项目部成立了扬尘管控领导小组,划分责任区,层层抓落实。
相关文件的编制完成和防控措施的落实到位,为扬尘管控各项工作的开展和推进指明了方向、确立了目标、奠定了基础、管出了成效。同时,市交通运输局通过约谈、行政处罚等方式,督促落实整改,不断提高扬尘治理水平。
聚焦重点,全程管控,港口码头污染治理成效明显
运河宿迁港是我市内河主要枢纽港。自开港运营以来,在市交通运输部门督查指导下,高标准落实环境污染管控措施,加强源头治理,多措并举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扬尘污染得到有效管控。“首先从商务谈判环节提前介入,污染物品不接收、不接纳;在船舶作业之前,我们要求待港船舶必须进行全覆盖,作业时方可打开作业面;要求提前将污染物、生活污水、船舶垃圾、油污水提前接收,并接好岸电方可开展作业。”宿迁市港口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曹金林介绍,运河宿迁港除了加强源头管控,同样注重过程管控,通过推行“散改集”,对沙子、石子等可能造成污染的货物,由散装改成集装箱运输。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水上大队副大队长殷强说:“根据要求,我们对全市港口码头进行监管,对进、卸、出三个环节加强管理。船舶进入港口时,重点加强水污染防治;对堆场加强覆盖,在装卸过程中进行雾炮喷淋,减少扬尘;车辆出港时,对车辆进行清洗,严格管控。”
11月21日,市交通执法部门联合有关部门启动对宿城区、宿豫区的港口企业为期两周的常态化执法检查,重点检查港口企业对船舶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含油污水设施建设使用情况、干散货码头防尘抑尘设施配备使用情况、雨水和生产污水收集处置设施建设使用情况、粉尘在线监测系统建设使用情况等。

为切实加强全市港口码头扬尘污染管控,市交通运输局加快推进覆盖全市港口的粉尘监测网建设,在全市12家港口码头安装到位31套粉尘在线监测系统,并全部实现与环保部门联网对接,做到了实时监测港口码头扬尘管控情况。该监测系统对港口码头作业区域的总悬浮颗粒物、PM10和PM2.5等数据实施24小时不间断监测,并将监测数据实时传输到监测平台。
如有超标数据,企业、监管部门就会收到预警信息,并迅速开展自查、整改工作。此外,我市400总吨以下货运船舶生活污水柜改造任务完成583艘,全面实现了全市港口码头船舶水污染物回收智能化,坚持“应建尽建、应管尽管”原则,全市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设备全面实现智能化(危化品码头除外),港口码头共建成智能设备24套,三级及以上航道船闸安装智能设备10套,使用率达100%,并督促港口码头正常启用污染物接收设施设备。此外,还在京杭运河配备2艘污染物公共流动接收船,对过境船舶流动接收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油污水,船舶污染物公共接收服务能力大幅提升。
同时,扎实开展船用燃油的抽检工作,严厉打击船用燃油在使用环节的违法问题,今年1月至11月抽检船舶1144艘,不合格11艘,合格率90%以上。加大对港口及船舶污染防治工作监督检查力度,今年以来,全市港口及船舶防污检查达175家次、港口岸线检查30次。加大船载危险货物检查力度,累计检查危化品船舶204艘次,开展船舶污染物专项检查2741艘次,进一步增强了船舶所有者使用防污染物设施的意识。
科学施策,精准治理,打赢“碧水蓝天”专项行动保卫战
近年来,随着汽车保有量快速增加,汽车维修企业数量也呈现持续增长态势。在汽车维修过程中,喷涂烤漆、空调维修、零部件清洗等极易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简称VOCs)。VOCs不仅污染空气,还会破坏空气臭氧层。

为有效控制汽车维修行业VOCs排放,提升汽修行业污染防治水平,市交通执法部门要求相关汽车维修企业VOCs排放必须符合国家法定标准,要求建设汽车维修VOCs在线监测系统,24小时不间断监测主要工位VOCs排放情况,目前市区已有48家一、二类汽车维修企业安装监测设备并接入交通运输综合监管平台,并充分发挥监管平台的技术优势,推动交通运输行业的信息化监管+智慧执法及全市汽车维修行业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普及和使用,引导全市汽车维修行业良性健康发展。
为进一步强化全市汽车维修行业VOCs污染排放整治工作,8月初,市交通执法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宿迁市汽车维修VOCs排放整治工作规范》,明确全市汽车维修行业VOCs污染排放整治工作规则,为交通运输执法部门提供执法监管依据。8月中旬,市交通运输部门联合生态环境部门、城市管理部门启动为期3个多月的汽修行业VOCs污染专项整治,对全市1609家一、二、三类汽车维修企业、30家在用汽车检验检测机构及21家排气超标治理维护单位进行专项整治,强化汽车维修行业VOCs污染整治,切实改善空气环境质量。
市交通运输局还积极倡导汽车维修企业喷涂作业采用节能环保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标准,减少汽车维修过程中的各类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有效控制汽车维修VOCs污染排放。维修企业强化从业人员的节能环保意识,提高维修人员技术水平,推广先进的维修工艺,提升节能环保水平,实现维修过程环保的全程闭环管控。 通过在线监测系统和生态环境部门建立了联动执法模式,形成了部门联动、共同治理、齐抓共管的长效监管工作机制。

随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深入,我市交通运输部门不断加快运输结构调整步伐,12月1日,2022年首批30辆新能源公交车上线运营,在更换老旧车辆、充沛线路运力的同时,为广大市民带来便捷、舒适的公共出行体验。开工建设京杭大运河中心港铁路专用线,努力实现公铁水联运;充分发挥铁路运输优势,持续改善区域环境质量,奋力打好蓝天碧水保卫战。(颜靖尧 李晗 殷强 朱海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