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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互认、数据共享,川渝黔滇对这45项交通运输违法行为处罚标准进行统一

信息来源:yunshu.biz   时间: 2023-03-22  浏览次数:32

  执法互认、数据共享、统一自由裁量基准、建立数字执法平台……

  12月7日,川渝黔滇四省(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联席会议在四川召开。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川渝黔滇区域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一批)》,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等45项常见违法行为,成为四省(市)第一批统一划定行政处罚等次的违法行为。

  红星新闻记者从会上获悉,本次会议是西南地区首次由四省(市)共同召开的交通执法工作联席会议,旨在建立健全川渝黔滇四省(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协作机制,全面加强四省(市)执法协作、促进区域立法协同。

▲会议现场

  统一自由裁量基准

  对45项常见违法行为依法划定处罚等次

  2020年,四川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正式揭牌。交通运输领域重大案件查处、省级执法事项,以及全省高速公路行业监督管理,都将由该执法总队来执行。

  由于全国各省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进度并不相同,川渝黔滇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也存在模式不一、改革程度不同的情况,不可避免地存在执法体制机制运行不顺畅,执法机构职责边界不清晰,执法事项不完全对等,以及省际毗邻地区执法联动协调不充分不平衡等问题。

  据四川省交通执法总队(厅高管局)政策法规处处长严然介绍,由于地区差异,目前,四省(市)对相同违法行为可能在据以确定是否给予处罚,给予什么处罚及其具体适用情形方面不完全相同,为最大限度实现西南地区量罚基本一致,提升四省(市)执法协同水平,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川渝黔滇区域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一批)》。《基准》针对45项常见违法行为,依法统一划定行政处罚等次,合理规范从重、从轻、可以免除处罚的具体情形,充分体现宽严相济的执法理念。对上位法存在较大幅度的事项进一步细化,指导执法人员根据违法行为的事实、情节、后果,进行综合考量和全面裁定,最大限度地实现过罚相当,压缩自由裁量空间。

  严然表示,此次通过的只是第一批四地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后续还将根据四省(市)协调推进情况,开展第二批、第三批等。

  数据共享

  四省(市)将共同建立数字执法平台

  其实,在具体执法过程中,不仅存在自由裁量基准不一的情况,还有可能出现基础信息无法查询、违法线索无法推送等情况。

  为了解决信息渠道不通的情况,会上,川渝黔滇四省(市)共同签订了《川渝黔滇四省(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区域合作框架协议》。其中重点包括,畅通信息查询渠道、推送违法行为线索、推动处罚结果互认、统一自由裁量基准、建立数字执法平台、周密部署紧密协同、积极响应协查需求等7项协作内容。

  同时,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川渝黔滇交通执法“数字打非治违”平台共建共享方案》。将以川渝黔滇现有信息化系统为基础,通过汇聚交通运输相关数据,实现川渝黔滇的交通运输数据查询和执法结果共享。

  据了解,川渝黔滇“数字打非治违”业务协同平台利用信息化手段有效整合川渝黔滇现有的信息化应用平台,建立交通运政基础信息、包车(旅游)信息、班线信息、危货电子运单信息、网约车订单信息、执法案件信息、案件跨省抄告信息等信息数据共享平台和机制,实现交通运输基础数据和执法信息的网上查验,进一步形成跨区域协同执法、联防联控监管合力,有效降低交通执法办案成本。同时也为跨省执法业务协同提供数据支持,为川渝黔滇交通运输安全提供辅助决策。

  红星新闻记者 闫宇恒 图据受访者

  编辑 谭王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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