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上的洒落物是引发交通事故的众多原因之一,由于部分货车超载超重、捆扎不牢,在车辆转弯或受到颠簸时,货物跌落车道引起后方正常行驶车辆避让不及碰撞洒落物,货车变“祸”车。
前车运载铁皮散落,后车惨遭“飞来横祸”
7月22日上午,宁德高速交警支队二大队接警称:一辆运载液化天然气的危化品运输车在行驶途中碰撞前方货车洒落的货物,导致车头受损。民警立即联系危化品运输车驾驶人了解情况,并引导其驶离高速,前往临近收费站等待处理。随后通知高速养护部门对散落物进行清理,以免发生二次事故。
到达收费站后,民警通过调取危化品运输车的行车记录仪得知,一部运载废铁皮的货车行驶至事发路段时,因货物捆扎不牢固,车上大量废铁皮散落路面并刮碰在主车道正常行驶的危化品运输车,所幸后车操作得当,事故未酿成严重后果。
民警对货车驾驶人黄某某进行批评教育,依法认定其负本起事故全部责任,并对其实施机动车载物行驶时遗洒、飘散载运物的违法行为开具行政处罚决定书。目前案件已移交高速综合执法部门作进一步处理。
货物捆绑不牢,匝道侧翻变“祸”车
7月9日中午,冉某某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运载两捆铁圈,行驶至永漳高速华安开发区收费站匝道时,因货物未捆扎结实,在匝道转弯时因离心力的作用,货物翻滚到车辆另一侧,车辆失去平衡侧翻,造成车辆和路产受损。所幸驾驶员系了安全带,未造成人员伤亡。
7月7日18时许,在长深高速岩前收费站匝道,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发生侧翻事故。经了解,该车运载木材从龙岩前往武平岩前,在装载时未将货物捆扎牢固,行驶至高速公路匝道时因弯度较大,受离心力影响,车上货物向右方倾斜,车辆重心也随之偏移,最终导致侧翻。所幸驾驶员系好了安全带,没有受伤。
各位货运经营者及货车驾驶人要严格依法规范装载,加强货物装载情况的检查,避免货物散落成为道路上的“横祸”。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
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
驾驶人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不超载、不超限,同时在上高速前,要认真检查车上货物是否捆紧绑牢,防止车辆出现颠簸、急刹车等情况时货物掉落。
此外,行驶途中途经服务区休息时,也要下车再次认真检查货物的安全状况,确保货物捆绑牢固,同时也可避免出现车上货物掉落却不自知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