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2022年“清明”假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全省高速公路安全、畅通、有序,按照四川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四川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厅高管局)《关于2022年“清明”假期对通行四川境内高速公路的货运车辆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进行临时交通管制的通告》要求,2022年4月3日至4月5日期间对通行我市境内高速公路的货运车辆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实施以下临时交通管制措施:
2022年4月3日0时至2022年4月5日24时,全市境内高速公路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
2022年4月3日8时至14时、4月5日12时至20时对除鲜活农产品运输车以外的三轴(含)以上货运车辆采取临时管制、错峰通行的措施。
除上述时段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辖区交通流量情况,对除鲜活农产品运输车以外的货运车辆,采取错峰出行的临时交通管制措施。
对违反《通告》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高速公路交通执法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四川省高速公路条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成都交警提醒广大货运车辆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驾驶人,在行车过程中,要严格控制车距、保持安全车速,确保安全、文明、有序通行。运输企业应按照《通告》规定,合理调整运输计划和路线,确保相关车辆在管制时间前驶离高速公路,并做好驾驶人的安全培训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