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为3000元“运费”运输毒品在雅安被抓,换来十五年牢狱之灾!】运输毒品≠赚运费
有些人
是以为运输毒品不构成犯罪?
还是为了几千块钱的“运费”
知法犯法
心存侥幸
铤而走险
今 天
就请跟随小编一起去看看
蝇头小利换来“牢底坐穿”的
一起“运输毒品罪”案例
案件事实
2021年8月19日,马某德微信联系李某,约定向李某购买毒品。
马某德遂微信联系被告人张某,让张某前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宁南县境内将从李某处购买的毒品带回荥经县,并承诺给张某3000元钱。
马某德与张某碰面后将16万购毒款交予张某,晚上张某驾驶汽车前往宁南县,并于次日按照马某德与李某的事先约定将16万元现金交给李某,李某将一印有“好丽友可可派”字样的纸盒交给张某。张某将该纸盒放在副驾驶座位脚垫处,随即驾车返回。
(图片来源于网络)
在返回途中,张某被汉源县公安局民警挡获。公安民警从张某车内搜出印有“好丽友可可派”字样的纸盒,从纸盒内查出疑似块状海洛因,净重212.03克;颗粒状疑似麻古76.5颗,净重7.86克。
经鉴定:疑似块状毒品海洛因中检出海洛因;颗粒状疑似毒品麻古中检出甲基苯丙胺和咖啡因。
判决结果
张某因犯运输毒品罪被汉源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三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