泥头车出场上路行驶时未按要求清洗,结果车轮带泥污染城市道路,被执法人员查处后,依然拒不整改。最终,该车辆所属运输公司被处以千元罚单,真是因小失大。
“桂柳路某工地前的路面有一条长长的黄泥带。”近日,柳州市容巡查员在巡查桂柳路时,发现某工地附近的路面被黄泥污染,于是将情况反馈到了智慧城管平台。接报后,执法人员赶到现场进行查处。
在现场,执法人员看到,一道道黄泥印迹,伴随着一块块散落的泥块,从该工地出入口延伸出来,清晰可见。因为近期下雨,掉落路面的黄泥块被过往车碾压后,变成黄泥水,污染路面。

执法人员充分取证后,找到了涉事工地。经了解得知,工地年后虽然已经开工,但工人还没有全部返回。因为人手不足,没有专人操作冲洗设备,所以交待司机在驾车出场时,自行冲洗车辆。然而,一些司机在冲洗时马马虎虎,冲洗不到位就上路行驶,导致车轮上的黄泥掉落路面,造成污染。弄清情况后,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要求当事人立即整改,做到净车出场。

第二天,执法人员巡查经过该工地时,发现工地门口的道路上依然全是黄泥印子。执法人员现场测量,受污染道路长15米,宽2米,总共有30平方米被黄泥污染。

由于泥头车带泥上路污染路面,且拒不整改,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办法》,规定在城市道路行驶的车辆,应当保持车容整洁、美观,禁止车辆轮胎带泥驶入城市道路,违者,由执法部门对责任人处以被污染道路面积每平方米15元以上40元以下的罚款。因此,执法人员当场开具罚单,对当事公司处以1200元罚款。
2月17日上午,当事公司派员到执法部门接受处罚,并缴纳了罚款,同时也表示以后会加强泥头车的管理,不再出现此类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