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九派新闻
春节期间,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河津市公安局加强宣传引导和清查整治等工作,依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有效预防、坚决遏制烟花爆竹事故、案件的发生。
当前,虽然通报了多起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被处罚的案件,但是依然有一些群众明知道规定却视而不见。2月1日,河津市公安局赵家派出所依法查处一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件,一男子被行政拘留。
2月1日晚18时许,执勤民警在河津高速东口检查一辆五菱之光面包车后备箱时,发现车里有34件各类烟花爆竹,且无运输危险品的相关许可证,司机李某被带至派出所做进一步调查。
目前,李某被河津市公安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非法运输的烟花爆竹已被依法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