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增强立法的公开性、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辽宁省司法厅现将《辽宁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修正草案)》《辽宁省港口管理规定(修正草案)》《辽宁省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于2021年10月31日前,对征求意见稿提出修改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的意见可以通过信函或者电子邮件邮寄到辽宁省司法厅。
邮 箱:lnssftlfyc@163.com
通讯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崇山东路38号甲
邮政编码:110032
为了进一步增强立法的公开性、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辽宁省司法厅现将《辽宁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修正草案)》《辽宁省港口管理规定(修正草案)》《辽宁省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于2021年10月31日前,对征求意见稿提出修改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的意见可以通过信函或者电子邮件邮寄到辽宁省司法厅。
邮 箱:lnssftlfyc@163.com
通讯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崇山东路38号甲
邮政编码:110032